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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金湖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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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价格[2006]6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金湖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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