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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大力配合下,经过全市3万余名普查工作者近2年的共同努力,高质量地完成了经济普查的主要工作任务,获取了丰富翔实的数据资料。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表彰在我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决定对市计委等130个先进集体、汪琪等21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  附件:
 
成都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30个)
  市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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