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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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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教基函(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莱钢教育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6]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做好2006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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