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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民福发〔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
沪民福发〔2006〕6号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市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本市养老机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现将2005年度全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审范围
  年度验审的范围为已领取《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照》的养老机构。2005年度登记执业的养老机构,自下一年起参加年度验审。
  二、验审部门
  市民政局和区县民政局是本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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