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全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工作的通知 沪民福发〔2006〕6号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本市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本市养老机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现将2005年度全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审范围 年度验审的范围为已领取《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照》的养老机构。2005年度登记执业的养老机构,自下一年起参加年度验审。 二、验审部门 市民政局和区县民政局是本市养老机构年度验审的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