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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枯水期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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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明电〔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枯水期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淮河流域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2月份以来,淮河流域降雨量比常年明显偏少,水质出现了Ⅴ类和劣Ⅴ类,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关注。为切实做好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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