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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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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关于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等七部门制订的《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行动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工商局 市卫生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商务局 市农业局 市公安局

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04]57号)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32号)精神,认真做好2006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订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按照“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群防群控、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切实抓住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等四个环节,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较大提高,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日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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