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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工作程序全面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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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郯政办发〔2006〕20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郯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工作程序全面提高工作效率的通知
郯政办发〔200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全面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推动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县委要求及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特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请示汇报制度。坚持分工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各单位向县政府请示汇报工作,要先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确需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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