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和条件,又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知难而进,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步伐,不断开创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新局面。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为认真做好今年的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一五”起好步,开好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的目标,培训农村劳动力8万人,其中引导性培训5万人、技能培训3万人;累计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