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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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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秦皇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秦政办[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秦政办[2006]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秦皇岛市2006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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