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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调整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  
【发文字号】 赣发改收费字[2006]248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调整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上饶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旅游门票收费标准的请示”(饶价费字[2005]77号)收悉。鉴于三清山景区对景点开发、道路建设、环境保护等投入大量资金,进一步改善了游览环境,提升了旅游品位,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在成本测算、价格听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三清山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作适当调整,现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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