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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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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6〕35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2006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2006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平安嘉兴”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强化消防监督基础工作,规范消防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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