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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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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昌州政发[2006]6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州直企事业单位:
 “十一五”时期是自治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率先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和奋斗目标,迫切需要加强政府新闻宣传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宽松和谐有利于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进一步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加快发展的合力,现就加强政府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政府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新闻宣传工作已经成为我国大宣传格局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府新闻宣传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适应我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的需要;是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树立开明、开放、亲民、务实、高效政府形象的需要;是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满足他们参与政治和社会管理愿望,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是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创优投资环境和舆论环境,提升竞争力的需要;是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唱响主旋律,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鼓劲助推。
  二、加强政府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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