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供电局所属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价格[2006]6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供电局所属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宇能供电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南宁供电局所属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年检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关于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南价[2002]13号)和《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实施改变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工作措施的通知》(南价 [2003]5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