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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山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兴政办发[2006]1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兴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山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 《兴山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兴山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金融生态环境, 加大金融业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促进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实现创建全省“最佳金融信用县(市)”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机制,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业运行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信贷结构调整,提高经济金融运行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和保持全县金融安全、高效、有序运行,推进经济金融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信贷征信体系。逐步建立信用正向激励机制,增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意识,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明显减少。
  (二)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加快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调整,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银政、银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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