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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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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州政办发[2006]0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统筹农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局。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增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村级卫生组织建设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网络,满足农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07年,乡村医生普遍接受一次系统培训,素质明显提高;50%的村卫生室实现诊室、治疗室和药房三室分设。到2010年,大多数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所有的村卫生室基本达到省村卫生室配置标准;预防保健能力明显增强,诊疗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群众小病不出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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