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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化工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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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价格[2006]67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广西化工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南宁云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广西化工学校物业服务收费许可证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关于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南价[2002]13号)和《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实施改变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工作措施的通知》(南价 [2003]53号)等文件规定,经核算成本、现场调查,结合“广西化工学校”的实际情况,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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