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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工作程序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兴政办发[2006]12号
【发布日期】 2006-03-21
【实施日期】 2006-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和《宜昌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结合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县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兴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和《兴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开展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兴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
 
  一、应急预案
  《兴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县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综合组
  责任人:彭元国。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类
  1、《兴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丁龙。
  主要协办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管理局、水利水电局、农业局、交通局、卫生局、建设局、经济商务局、地震局、气象局、粮食局。
  2、《兴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县水利水电局,责任人:龚成扬。
  主要协办单位:县公安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建设局、人武部、武警中队。
  3、《兴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责任人:杜宏会。
  主要协办单位:县民政局、财政局、水利水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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