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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6]112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5年度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济源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1]3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管理办法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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