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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信用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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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发〔2006〕7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信用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信用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金融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市信用环境建设的工作目标是:社会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环境、经济境和司法环境进一步改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历史遗留的企业逃废债得到全面化解,杜绝新的逃废债行为发生,不良贷款绝对额和占比继续下降,金融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全面提高。社会信用平台基本构建,即农村信用工程创建进一步深化,信用乡镇占乡镇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信用村组占比超过80%,信用农户占农户总数比例达到80%以上;“A级以上信用企业”培植工作进一步强化,确保信用企业与贷款企业(法人企业)总数占比达40%以上;“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力争信用社区和社区总数占比达到30%以上;信用区域质量与范围进一步提升和扩展,全辖80%以上县市达到或保持“最佳金融信用县市”标准。全市初步建立起以政府信用为表率、金融信用为动力、企业信用为依托、公民信用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金融债权司法维护机制,失信行为惩戒机制,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区域信用创建。〖HTF〗继续争创“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和“A级金融信用市州”创建方案,按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求,拓展创建的内涵与范围,立足经济发展环境、行政环境、金融司法环境、信用环境、中介服务环境以及政策环境等多层面的环境改善。坚持积极争创与深化保级并重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地狠抓落实,全面提升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质量,力争实现创建“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和“A级金融信用市州”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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