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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部分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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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景府字[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部分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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