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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等关于印发《2006年实施“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计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劳动保障局等关于印发《2006年实施“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委员会,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
  “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自2005年起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今年的任务是继续完成5万名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现将《2006年实施“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实施过程中的情况报市教委职成教处(联系人:李炳伟,联系电话:23116718)。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2006年实施“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2005年实施“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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