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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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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 为落实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现就我市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为重点,以减少各类伤亡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方式,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责任制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事故隐患整改、事故责任追究,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和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明显提高,进一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力争2006年全市不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下降50%,一般事故降到历史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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