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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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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实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系重点建设项目制度,联系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经常现场调研,及时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建设进度。
  2.重点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协调解决各方面的问题,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要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力量, 为落实目标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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