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余府办字〔2006〕3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
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新余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江西省渡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交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渡口渡船专项整治规范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的意见》(交海发(2005)324号)和交通部、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江西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以县、乡(镇)政府为核心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全面提高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渡运安全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渡口渡船管理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非法渡运得到杜绝,渡口达标率达到100%,建立和完善以县乡政府负责制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