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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南湖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涉及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的区域的委托管理交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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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自贡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自府办发〔2006〕2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南湖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涉及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的区域的委托管理交接工作的通知
自府办发〔2006〕21号
 
 
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关于将南湖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涉及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的区域委托高新区管委会管理的通知》(自府发(2006)9号)要求,南湖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涉及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的区域分别由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委托高新区管委会管理。为切实做好委托管理的交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目前,南湖生态城建设已进入开发实施阶段,当务之急是切实做好委托管理的交接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委托管理交接工作在2006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一)冻结人、财、物的变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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