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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局关于“2006红盾护农“主要措施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工商局关于"2006红盾护农"主要措施的通知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
  1.结合2006年企业年检工作,对所有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检查。
  2.建立健全农资经营企业准入制度、“经济户口”管理制度、市场巡查制度、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制度。完善“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进销货台帐、进销货发票、农资商品质量信誉卡、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实现对农资经营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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