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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2005年上海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2005年上海市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通报
 
 
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8种43668例,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255.36/10万,比2004年同期下降6.45%。其中,本市居民发生甲、乙类传染病32215例,发病率为237.52/10万,较2004年同期下降19.37%。外来人口发生甲、乙类传染病11453例,发病数较2004年同期上升38.10%。
  本年度传染病报告例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淋病、梅毒、急性肝炎、肺结核和痢疾,上述五种传染病占本年总疫情的91.09%;传染病死亡报告总数为169例,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急性肝炎、艾滋病、流脑和狂犬病,占传染病死亡总数的9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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