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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续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续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关职业院校,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6]1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抢抓机遇,大力推动我省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现就做好我省2006年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协调高中阶段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切实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2006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要达到59万人,努力实现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把招生任务进行分解,纳入目标管理,采取有利措施,确保发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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