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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黄山市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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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黄政办〔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黄山市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06〕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关于黄山市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关于黄山市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城乡特困群众基本生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农村特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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