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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兰政发[2006]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粮食工作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团结拼搏、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坚持依法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稳步推进粮食企业改革,狠抓粮食项目建设,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维护了市场稳定和粮食安全,全面完成了2005年的各项目标任务,使粮食经济在新的形势下持续健康发展,并涌现出了一批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市粮食企业和广大职工争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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