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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系统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重大传染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卫办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3-22
【实施日期】 2006-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系统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重大传染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内卫办发〔2006〕15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
  2006年3月20日,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系统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重大传染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去冬今春全国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在认真分析当前形势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防控任务。现将卫生部王陇德副部长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山西省阳泉市第一人民医院防控人禽流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通报》一并印发,请各地各单位吸取经验教训,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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