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06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洪外经贸外资字〔2006〕32号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国家六部局署《关于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发(2005)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市自2006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企业 200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向原审批(注册)地的联合年检部门申报年检。联合年检部门由外经贸、工商、财政、海关、国税、地税、外汇管理等部门组成,南昌市所属企业由南昌市联合年检部门集中办理年检。 二、联合年检的主要内容 1.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2.投资者出资情况; 3、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4.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6.企业财务、纳税和外汇等方面情况。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