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昌县2006年公民职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会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昌县2006年公民职业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会昌县2006年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会昌县2006年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快我县城镇公民职业化工程实施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当前我县劳动者技能状况和就业者劳动素质与“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不相适应的现实矛盾,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方向,从建设和谐平安会昌,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培养造就一批一专多能的技术技能人才和有知识、有技能、有素质的城镇新型公民,促进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全年完成培训城镇公民4000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含转业转岗人员)1600人、在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