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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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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濮政〔2006〕18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意见
濮政〔2006〕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加大支农信贷投入,促进农民增收,增强“三农”发展后劲,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步伐,推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
  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经济是首要任务。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经济资金生产要素供给的主要部门和长期以来服务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发挥农村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施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对实现农村经济、金融、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构建良好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能够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确保农民收入增加。农村金融资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资金来源,良好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可以确保支农信贷资金的稳定增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信贷资金支持,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社会信用环境建设,能够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确保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农村社会信用环境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至关重要,良好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可以为农村信用社提供优良的外部经营环境,加快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和业务发展步伐,提升农村信用社的核心竞争力,开创农村合作金融新局面。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能够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诚实守信,履约践诺”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基础,构建农村诚信社会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良好的农村社会信用环境,能够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进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为载体,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工作方针,以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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