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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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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吉学位[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吉学位[2006]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是学位管理工作的基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学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精神,为适应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特制定《吉林省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学位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吉林省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推进学位制度改革进程,保障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学士学位管理工作,特提出此意见。
  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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