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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惠安县等三个“优秀建筑之乡”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13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惠安县等三个“优秀建筑之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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