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6年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民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液化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6年福州市乡镇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12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6年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6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力维护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特制定2006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科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以实施“畅通工程”、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载体,全面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群策群力,各司其职,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努力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发动各方力量,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实现全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下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不突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指标。
  (二)不断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有力开展 “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市区以实现“四个有序”为目标,以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为整治重点,使市区主干道、路口、路段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主干道乱停车现象得到明显遏制,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国道、省道以防事故为目标,以货车超限超载,客车超速、超员为整治重点,使国省道货车、客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明显下降。
  (三)全市一、二级公路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行为比去年下降20%,坚决遏制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和超员载客超过额定成员20%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决定成立2006年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 钢(市公安局副局长、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陈国荣(市安监局局长)
      林 青(市建设局副局长)
      黄金木(市交通局副局长)
      郑家夏(市教育局副局长)
      左美俊(市公路局副局长)
      严孙永(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红卫(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翁元宝(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伟宁(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 员:林雨夏(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
      刘昌祥(市交巡警支队办公室主任)
      吴永华(市交巡警支队交通科研设施大队大队长)
      王永东(市交巡警支队巡逻勤务大队大队长)
      温榕明(市交巡警支队案件调查大队大队长)
      邓 达(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黄霄辉(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王卫旗(市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邱德华(市公安局政治部宣教处交通安全宣传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巡勤大队。传真:87027871,办公室主任由市交巡警支队翁元宝副支队长兼任,电话:87027007,办公室副主任由市交巡警支队巡勤大队王永东大队长兼,电话:87027872。
  四、具体措施
  (一)严格交通安全防范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负总责,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并抓紧、抓实、抓好。对辖区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省政府第66号令)的规定,实行告诫与问责,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适时组织检查,每季度要组织召开全市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认真分析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问题解决的建设性意见。市交巡警支队每季度要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具体分析,查找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汇报,并向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各县(市)区政府要健全完善县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把预防交通事故工作和交通整治工作分解到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并抓好督导落实。
  (三)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形势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将其纳入文明社区评比项目,逐步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制度化、专业化、人性化。市委宣传部要协调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发挥主战场作用,大流量、多篇幅、多角度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构筑交通安全社会面宣传网络。市公安局要指导各公安分局、县(市)区局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做到交通安全进农村求民俗化,进学校求多样化,进企业求制度化,进家庭求人性化,进社区求经常化,使“五进”宣传始终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市教育局和市公安局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开展警校共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交通安全“绿色通道”等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推广交通安全课程、把学生交通安全状况列入学校评优评先标准等举措,确保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落实到位。各公安分局、县(市)区局、运管所要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驾驶人的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出租车“100佳”、“50差”评比活动,加强出租车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交通法规的再教育。
  (四)做好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公安交巡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把好预防事故“第一道防线”,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检测责任和责任事故倒查制度,确保每一辆上线检测的车辆按照国家标准予以把关,杜绝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对重、特大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五)开展交通事故“黑点”的排查整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急弯、陡坡、临崖、临水、下长坡等危险路段的各种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情况组织排查,提出完善建设和整改计划方案,根据轻重缓急,分步组织整改到位。2006年底前全市要完成辖区内国、省道公路和主要旅游线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建设,问题突出的路段要列为辖区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黑点”专项整治。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黑点”整治工作的指导,公路、交通、建设、交巡警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六)加强重点地区的交通安全整治。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0人以上的福清、闽侯、长乐、仓山等4个县(市)区列为今年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重点地区。上述4个县(市)区政府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重大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从人、车、路及管理因素上查找症结,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治对策,坚决遏制重大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市交巡警支队要加强对交通事故多发的县(市)、区预防事故工作的指导,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人员,深入事故高发的县(市)区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七)开展交通秩序的综合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针对本地道路交通秩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交巡警、运管、执法、交通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保持交通安全严管态势。各级交巡警部门要坚持强势严管,加大交通违法查纠力度,特别要加强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秩序的整治,制止主干道乱停车现象,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的交通管理,对无证驾车、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违法超车、夜间违法使用灯光、违法停车等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各级交巡警、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大对“三车”非法营运、货车超载超限、客车超员超速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并依法严厉处罚。
  (八)突出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各级交通部门应切实加强客运安全源头管理,落实客运企业评估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停业整顿,限期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要予以取缔。各级交通、安监、公安交巡警部门应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定期走访、跟踪、了解客运企业安全运行情况,加强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客运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面要达到100%。各级公安、交通运管部门要实行营运客车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制度,对具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且屡教不改的客运企业车辆定期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各级公安、交通等部门应不折不扣地执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在不符合安全通行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载客行驶的规定。各级交通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客运经营市场,坚决杜绝农用车、拖拉机载客问题。各乡镇应积极发展安全性能好的车型作为村际载客工具,取代当前仍在运营的低档次、性能差、安全隐患大的各类车辆,各县(市)政府要在政策上予以大力支持。
  (九)突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乡(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公安派出所交巡警中队要加强乡镇公路交通监管力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村责任制,以村为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到人;农机部门要强化对拖拉机的监管,切实解决农村道路交通管控力量不足、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和交通事故多发的问题。
  (十)强化检查督促。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各地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通报存在问题,指导各地工作。遇到需多部门共同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  附件二:
2006年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现状,制定2006年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 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思想出发,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 成立福州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 组  长:连伙英(市建设局局长)
 副组长:林京洪(市建设局副局长)
 林  清(市建设局副局长)
 林瑞良(市建设局副局长)
 吴昌光(市建设局助理调研员)
组  员:陈  路(市建设局建筑业处处长)
赵同勋(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黄霄辉(市建设局城建处处长)
林锡卫(市建设局公用处处长)
陈  明(市建设局安全站站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陈路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 加大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制订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通过专项整治,保证建设工程安全,达到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杜绝三级以上重特大事故、预防和降低工伤事故的目的。
  四、整治工作内容
 1、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2)安全资金投入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 (7)从业人员要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 (8)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 (10)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1)企业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要落实使用;
 (12)制订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计划;
 (13)配备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 实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价制度,对安全生产体系不健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上报省建设厅,在5个工作日内,暂扣施工企业(含总承包企业和发生事故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的安全使用(防高坠)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 (1)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实行限期使用制度,禁止使用无生产许可证、超过产品设计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2年)、安全保护装置无法保证施工安全、经检测金属结构和传动系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物料提升机;
 (2)物料提升机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专业检测资格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经使用单位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 (3)完善物料提升机配套设施如:转料平台、卸料平台等,在搭设防护中应实行标准化、实型化,按省建设厅颁发的图集制作安装;
 (4)物料提升机应安装可视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能直观观察到料斗的平层和进、卸料情况;
 (5)专业承包单位对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应当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安装、拆卸的质量安全负责;
 (6)机械设备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维修,持证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后实行持证上岗;
 (7)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凡安装质量和安全保险装置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止使用,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 3、开展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专项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 (1)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完善持证上岗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均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
 (2)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工作;
 (3)强化各操作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 (4)对无证或持无效证件操作人员,企业应予辞退或强制培训,合格后再行上岗。
  六、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 (一)第一季度: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企业应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施工项目自查自纠工作。各监理企业应认真组织对施工现场相关安全专项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加大现场监督力度。
 (二)第二、三季度:组织专项检查组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进行重点检查。对抽查中发现整治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治措施不力的施工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坚决依法处理。
 (三)第四季度:进行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责任单位:福州市建设局

  附件三: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