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泸州入境旅游的实施意见 泸市府办发〔2006〕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快拓展泸州入境旅游客源市场,不断提升泸州旅游品位和效益,扩大泸州对外开放,促进旅游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入境旅游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05)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入境旅游加快发展的通知》(川办函(2006)19号)文件精神,结合泸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入境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 入境旅游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旅游综合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增加外汇收入,解决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民间交流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入境旅游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2005年全市接待入境旅游人数达0.25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39.30万美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84.93%和58.09%。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全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当前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水平与旅游发达市州尚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入境旅游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表现在: 2005年我市入境旅游收入与国内旅游收入比为1∶643,远低于国内和省内发达地区水平。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旅游服务质量不高,难以适应国际旅游发展的需要。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入境旅游发展的重要性,把促进入境旅游发展作为加快旅游资源优势向旅游经济优势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制订有效措施,大力支持旅游发展,扎扎实实抓出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