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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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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发〔2006〕23号
 
 
《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06年3月9日第4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3月23日
 
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渭河是我国西部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之一,改善水生态环境,是关中“一线两带”建设迫切需要,对促进区域、流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以陕政办发(2004)122号文下发执行,全面开始启动渭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按照省政府下发的《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制定阶段目标和实施污染整治措施,逐步改善我市入渭河各支流的水质。
  一、指导思想
  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的方针,坚持近期集中治理与远期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实际,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工业布局,严格限制重污染高耗水行业盲目发展。通过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对工业、生活污染进行有效治理,建立环境保护长效管理监督机制,集中对环境污染重点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使渭河流域西安段水质恶化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推动“一线两带”建设,将城市各支流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到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当中,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摸清辖区水环境容量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定规划,调整工业结构,取缔重污染源,为区域的经济发展留出污染物排放容量。要本着合理规划、重保护、促发展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国家的有关产业政策和要求,使我市经济建设与区域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我市水环境现状
  渭河自咸阳铁桥进入西安段,由新丰桥出境进入渭南,由西向东横贯西安的北部平原区,是流经我市的一条最大过境河流。
  根据2005年度监测结果,10条河流24个监测断面的水质均未达到功能区划分类别。在24个监测断面中,有5个断面达到IV类水质,5个断面达到V类水质,其余断面均为劣V类水质。渭河咸阳铁桥点位(西安和咸阳的混合水,我市黑河、涝河、新河的水均在咸阳铁桥断面以上排入渭河)COD值(化学需氧量,是衡量水质的主要指标)为75毫克/升,我市新丰桥点位(给渭南的水)COD值为73毫克/升,渭河西安段全程水质为劣V(五)类水,按照功能区划渭河应该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Ⅳ(四)类水体标准COD值30毫克/升。我市主要入渭河流水质情况黑河达标、灞河和沣河达到Ⅳ(四)水体标准(要求应达到Ⅲ类水体标准),其余河流均超标严重:如新河770.2毫克/升、氵皂河441.6毫克/升。目前,群众和各级领导反映最为强烈的是氵皂河、太平河(氵皂河的支流)、沣惠渠(入氵皂河后排渭河)和新河的水污染问题。
  渭河在陕西境内穿越关中五市,我市每年排入渭河的废水量在3.8亿吨左右,占关中各市废水排放总量的44.2%;污染物COD排放量11万吨/年,占关中各市污染物COD排放总量的57.9%,这说明我市水体污染物排放负荷相当大,治理任务十分繁重。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的范围是:渭河流域西安境内排入渭河的一级支流和幸福渠、漕运明渠所涉及的流域。
  渭河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的工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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