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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自治州2006年招商引资任务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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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昌州政办发[2006]04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州直企事业单位:
2006年是自治州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快经济发展的关键之年。州党委八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了今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些目标,招商引资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全党抓经济、突出抓工业、重点抓招商”的工作方针,按照“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改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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