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郑价费〔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郑价费〔2006〕4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执收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各执收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2006年度审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审的范围
  2005年12月31日前在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及其它有关单位。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