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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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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郑价费〔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03-23
【实施日期】
2006-03-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郑价费〔2006〕4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执收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各执收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2006年度审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年审的范围
2005年12月31日前在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及其它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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