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浙委(2003)21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卫生强县”战略,加快推进“农民健康”工程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07年,建立健全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及农村公共卫生投入保障和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工作,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到2010年,农村公共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主要健康指标达到目前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预防接种等各项疾病防制措施,到2007年,农村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镇乡为系统达到90%以上;有效控制(结核病、艾滋病、肝炎、伤寒副伤寒等)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全面实施《浙江省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措施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开展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常见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提高对农村重大疫情、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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