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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3—2005年度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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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6〕85号
【发布日期】
2006-03-24
【实施日期】
2006-03-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3-2005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56万亩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并涌现出一批勇于开拓、乐于奉献、艰苦奋斗、埋头苦干,为全市标准农田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经市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审核推荐,市政府决定,对建德市人民政府等7个2003-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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