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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内地活禽恢复供港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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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外经贸管函[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3-24
【实施日期】 2006-03-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内地活禽恢复供港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局、各有关出口企业:
  接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通知,从3月26日起恢复内地活禽供港,供港活鸡数量每天2万只。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关于内地活禽恢复供港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为做好恢复活禽供港的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供港活鸡经营企业,要切实做好活鸡恢复供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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