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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税收宣传工作和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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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粤地税发[2006]7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4
【实施日期】 2006-03-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6年税收宣传工作和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地方税务局 :
 200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地税系统跨上新台阶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推动税收工作的开展,根据2006年全省地方税务工作要点,现提出广东省地税系统2006年税收宣传工作计划。
  一、指导思想
  今年税收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省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税收法制宣传,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建设和谐税收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二、主要内容
  税收宣传重心向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倾斜。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税法知识,是提高全民纳税意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税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做好税收工作的重要途径。各地要依据形势变化,将宣传工作由宣传税务工作成绩为主向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和树立地税形象并重转变。要围绕各个时期的税收工作重心,按照政策出台的具体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努力使广大公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税收法制教育,树立税收法制观念和诚信纳税观念,提高公民的税法认知度和纳税遵从度,在全社会营造自觉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
  结合各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各地要结合“十一五”规划及今年的工作计划,突出建设税收强省以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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