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乡镇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关于加强乡镇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强乡镇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文件精神,构建动物防疫检疫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现就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努力提高对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重大意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