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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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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德府发〔2006〕3号
【发布日期】 2006-03-24
【实施日期】 2006-03-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安县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德安县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德安县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其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应予“一票否决”情形的,依据本办法予以“一票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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