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园林局关于对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进行年检的通知 青林字〔2006〕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1995)383号)精神和省建设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05年6月30日以前取得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试行)资质等级的企业,均应按规定接受企业资质年检。 二、年检内容 主要是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2005年6月30日以前的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受检企业应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申报表》(表格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盘)的要求,如实填写受检内容,同时一次性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命、任职批文,职称证书以及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 2.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