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各单位: 《新余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新余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2.2职责分式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2预警预防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Ⅰ级应急响应 4.3Ⅱ级应急响应 4.4Ⅲ级应急响应 4.5Ⅳ级应急响应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7指挥和调度 4.8抢险救灾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1信息发布 4.12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3技术保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6善后工作 6.1救灾 6.2防汛抗旱物料补充 6.3水毁工程修复 6.4灾后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7.4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以及《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新余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因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科学发展观,做到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务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新余军分区、驻市解放军、武警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的防汛抗旱应急抢救工作。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新余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成员单位:新余军分区、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市广电局、市粮食局、市安监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省电信公司新余分公司、赣西供电公司、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江口水电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副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县(区)和乡(镇)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 2.2职责分式 2.2.1市指挥部职责 ⑴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⑵调动、整合全市救灾力量,决定采取抢险救灾措施。 ⑶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程序调动军队、武警部队和民兵。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⑴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 ⑵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 ⑶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⑷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⑸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2.2.3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新余市军分区:负责调动民兵和驻市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支持防汛抗旱的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防汛、抗旱、水毁工程应急项目的计划安排。 市公安局:负责防汛、抗旱、抗洪、抢险的社会治安、安全保卫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保障,根据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具体参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市民政避:负责报灾、救灾工作。 市经贸委:负责灾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建立健全采购和供应机制。 市水利局: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提供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技术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防治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有关城市防洪抢险、应急供水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的抢险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防汛、抗旱的交通运输和公路应急抢修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所需种子的安排和调拨,组织农业机械参加抢险排涝抗旱工作,组织恢复农业生产。 市林业局:负责组织供应防汛抢险所需的竹木,以及加强贮木场的竹木流放、存放等管理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查处防汛、抗旱工作中的违纪案件。 市广电局:负责防汛抗旱有关报道和电视资料收集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食的转移和救济口粮的供应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有关单位、部门涉及防洪安全的在建工程的管理。督促工矿企业落实所属尾矿坝、尾砂坝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参与协调重大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供销社: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关物资的筹集和供应。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情况分析,向市领导、市防汛办提供长、中、短期天气预报。 省电信公司新余分公司:负责做好汛期的通讯联络,确保雨情、水情、险情顺利传递;因防洪抢险需要时架设电台,保证上下联络畅通等工作。 赣西供电公司:负责抗洪抢险照明用电和排涝抗旱电力供应工作。 市袁惠渠工程管理局:负责袁惠渠干渠的防洪抢险、抗旱供水工作。 江口水电厂:负责江口水库工程防洪抢险,并按省防总下达的度汛方案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江口水库的水情、汛情、调洪演算和抗旱季节的调度运用等情况。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预防预警信息包括水文信息、工程信息、洪涝灾情信息及旱情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既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3.1.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是,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水的县(区)防汛指挥机构每日8时前向市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堤防、涵闸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指挥部报告。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