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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2006年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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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德府字〔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4
【实施日期】
2006-03-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2006年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进一步推动我县基础教育的发展,根据《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赣府厅字(2006)20号文)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迎接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
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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