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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2006年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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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德府字〔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03-24
【实施日期】 2006-03-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2006年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进一步推动我县基础教育的发展,根据《关于做好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综合督导评估的通知》(赣府厅字(2006)20号文)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迎接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
  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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